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正文

教学工作

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5-09-02 16:16:06  作者:  点击: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河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 费改革试行方案》(冀价行费〔2016〕195号)、《关于调整公 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 9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 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的有关精神,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学费收费管理工 作。

第三条 学分制是以学生取得的学分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 习量的基本单位,以选课制和弹性学制为核心,以其取得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数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 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 育收费管理制度。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附件),学生正常(不含重修、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  (达到该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 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学年制学费标准按国家和河北省规定执行)。

专业学费等于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计算公式 为: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年学费标准×标准学制年数-

每学分学费标准×毕业最低总学分数)÷标准学制年数(公式中 标准学制年数指固定学制年数,如普通本科学制4年,动物医学 5年,专升本2年,下同)。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

学分学费按80元/学分收取。四年制专业按160学分计费, 五年制专业按200学分计费,专接本专业按80学分计费(各专 业学年学费标准和专业学费见附件)。学生最低毕业学分(按人 才培养方案要求)如超出计费学分部分不再收取学分学费。学生 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超出人才培养方案最低毕业学分部分按80元 /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五条 学分制收费实行预收制,即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 前按该专业的专业学费加每学年平均学分学费的标准预收。每学 年结束后对学分(或学分学费)进行预结算,即根据当年实际修 读学分数,计算出每生实际应收和预收的差额。学生结束学业或 毕业时进行学费总清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学生须在每学年开学前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因家庭 困难、助学贷款和国家允许免缴、缓缴政策等原因,不能及时缴 费的,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后到学校学生处、 财务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且又未办 理缓缴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也不享有在籍学生的选课等相关 权利。毕业前仍有欠缴学费的,不予参加毕业答辩,不予办理离 校手续。

第七条 每学期初前2周为试听时间,学生根据试听情况确 定课程是否继续修读,试听结束后在退选阶段申请退选的课程免收学分学费;超过试听期且开课课时在本学期该课程总课时50% (含50%)以内的,收取退选课程50%的学分学费;开课时间超 过50%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八条 素质拓展课程、免修课程,不缴纳学分学费。

第九条 学生在自己主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外自愿要求 加修(含辅修、微专业)其他专业课程,按80元/学分收取学分 学费,免收加修专业的专业学费。

第十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前后专业的专业学费 和学分学费标准不同,则采用分段计费方式。转入前的学费按原 专业的学费标准结算,转入后的学费按照新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十一条 学生修完毕业所需学分符合毕业条件提前毕业的, 在校最后1学年专业学费依学生在校时间按月计收(1学年按10 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整月计算),多收部分毕业退还学生。 学生修业年限(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内)超过本专业标准学制 的(延长修业年限)超出的年限不再收取专业学费,只收取学分 学 费 。

第十二条 设置补考安排的课程,学校对符合补考条件的学 生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该门课程 的学生,学校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素质拓展 课程需重修的,不收取学分学费。

第十三条 国际交流合作学生按双方学校合作协议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级学生开始执行,其他学费(重修、 延长修业年限、结业后补考等)的收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各专业类别按学年收费和按学分收费情况对照表


 







各专业类别按学年收费和按学分收费情况对照表




收费类别

按学年收费

按学分收费

学年收费

(元/年)

计费学 年(年)

总学费

(元)

总学费

(元)

总专业费

(元)

学分费

学分单价

(元/学分)

计费学分

(学分)

小计

(元)




四年制

文史类

4600

4

18400

18400

5600

80

160

12800

理工类

4900

4

19600

19600

6800

80

160

12800

文史优势专业

5060

4

20240

20240

7440

80

160

12800

理工优势专业

5390

4

21560

21560

8760

80

160

12800

艺术体育类

8000

4

32000

32000

19200

80

160

12800

五年制

动物医学

4900

5

24500

24500

8500

80

200

16000



两年制 (专升   )

文史类

4600

2

9200

9200

2800

80

80

6400

理工类

4900

2

9800

9800

3400

80

80

6400

文史优势专业

5060

2

10120

10120

3720

80

80

6400

理工优势专业

5390

2

10780

10780

4380

80

80

6400

艺术体育类

8000

2

16000

16000

9600

80

80

6400



Copyright @ 2015-2016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学院路113号
E-mail:skysite@126.com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