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向班主任请假(签署纸质假条)、经班主任、学工办、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学生处逐级审批。
2.假条共三栏,一栏留学工办存根,一栏留宿舍管理处,一栏学生本人或者班长留存(以备销假时使用)
3.学生请假时,如涉及到回家等离校情况,要求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并在假条上详细说明原因,并注明与家长联系的实际情况。
3.学生请假后,要告知本班班长(学习委员)和宿舍长。
4.如请假期间有课程,请班长(学习委员)向任课教师出示。
5.对于早出和晚归的同学,要提前请假(签署纸质假条),请假后除将一栏假条留于宿舍管理处外,要求其所在宿舍宿舍长要将该情况上报本楼层信息员,以备楼长、寓官会及时了解情况。
6.请假制度各级均要有实际行动,在那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如:
学生已请假,宿舍长未上报,则追究宿舍长责任
学生未请假,宿舍长已上报,则追究学生本人责任
注:如学生请假,请及时将请假情况、各部门是否登记等情况与班长(学习委员)、宿舍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