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调动委员会干部的积极性,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增强工作责任感及工作主动性,锻炼自己独立工作能力,特制订本条例,为委员会监督以及选拔干部提供依据。
一、委员会干部岗位职责
(一)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的工作重点起草委员会工作计划,明确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并采取措施保证工作计划的落实。
2、掌握整个委员会工作的进展节奏,熟悉了解委员会各部门工作,掌握并指导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地开展工作,调节各工作环节,协调各部门工作。
3、工作中顾全大局、加强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能上能下、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作原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5、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
(二)委员会部长级干部岗位职责。适用范围:
1、根据本阶段委员会工作重点,根据本部门(分会)工作职责范围及特点,制定出工作计划,每学期工作要有所创新,经校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积极付诸于落实执行。学期末上报本部门工作的书面总结。
2、善于了解下级学生干部情况,知人善任,注意考察学生干部,做好传、帮、带工作。
3、积极开展部门间交流及协作,共同搞好委员会会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开展的每一项全校性大型活动做出书面计划和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计划、经费预算、宣传计划、活动总结、通讯等。
5、定期召开例会,作好部门工作。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大学生自立自工作须知
为了进一步完善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使委员会朝着制度化、正规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此条例。主要根据此条例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对委员会干部予以评定,并为培养和提拔干部提供参考。
1、值班方面:干部(部长级)应于每在办公室值班,同时干部应对本部门的值班人员和值日人员进行安排及检查。
2、会议方面:每部门必须有固定的例会时间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将派人检查各部例会情况并作记录。
3、活动方面:活动完成后必须上交活动计划,活动总结,通讯及照片
6、档案方面:为了以后的委员会积累一些资料,同时也为了方便大家查阅,办公室将建立部门档案,这份档案将主要由各部的活动计划、活动总结、通讯、照片
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的卫生、值班、例会及档案形成状况进行评比,并将公布评比结果,长期处于较差状况的部门将由主席团做出惩罚措施。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干部自律公约
为了推动学生工作的开展,加强委员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委员会干部工作和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学生会干部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促进委员会工作朝着制度化、正规化、系统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1、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委员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2、工作中顾全大局,加强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能上能下,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并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3、工作中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善于创新,任劳任怨。
4、工作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
5、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学习。
6、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干部测评考核制度
为了委员会干部测评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委员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委员会干部测评考核基评分和标准分:
职 务 基评分 标准分
委员会会长 1.8 2.0
副会长 1.6 1.9
办公室主任、部长 1.4 1.8
副部长(或副主任) 1.0 1.5
各部部委 0.8 1.2
第二条: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干部测评考核加分标准:
1、全学年全勤者加0.2分
2、全学年工作表现突出者加0.2分(该项加分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表现拟订交主席团审议通过,不超过干部总数的10%);
3、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者加0.1分;
4、校报发表文章每篇加0.05分,单项不超过0.2分;
5、校级通报表扬或获得校级委员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一次加0.2分;
6、主席团会议内部通报表扬一次加0.1分;
7、以上加分加满至干部测评考核标准分为止,不足考核标准分,以实际分值计算;超过考核标准分以标准分计算;
8、以上各项不得重复加分。
第三条: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干部测评考核减分因素:
1、无故不签到一次扣0.05分;
2、无故不值班一次扣0.05分;
3、参加会议、活动、学习迟到一次扣0.02分、早退一次扣0.02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05分;
4、在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及测评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者扣0.2分;
5、工作态度恶劣、积极性不高或言行举止有损学生会形象扣分不得少于0.2分,直至扣完基评分为止。
第四条: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处罚规定:
1、工作态度恶劣、积极性不高或言行举止有损委员会形象者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处分;
2、参加酗酒、打架闹事、盗窃等严重违反委员会有关规定者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主席团工作制度
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主席团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各种制度细则如下:
一、主席责任制
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即委员会会长直接对全院贫困生负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副主席分管部门制
1、每位副会长分管学委员会1—2个部门,负责指导和协助各门开展工作,副会长直接对主席负责。
2、副会长定期召集所分管部门的部长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安排工作。
3、副会长不定期参加所分管部门的例会,了解工作情况,检查部门工作部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值班时间:值班时间分四段,上午:8:00—9:50,10:10—1200,下午:14:00—15:50,16:00—17:50(冬季);14:30—16:20,16:30—18:20;
第二条: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值班制度及值班表,并张贴于办公室内;
第三条: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条:值班时间内签到,及时处理会议通知等各项事务;
第六条: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及工作秩序;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委员会例会包括:
1、主席团全体会议
2、部长例会
3、各部例会
第二条:例会时间及负责人:
1、主席团会议每单周周三晚9:00—10:00会长
2、部长例会每单周周五晚9:00—10:00会长
3、各部例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召开,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例会参加人员及会议记录:
1、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成员,副会长负责记录
2、部长例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
3、各部例会:各部部长及部员,由各部自行负责会议记录
第四条:例会纪律:
2、会议实行签到制;
3、所有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4、不能参加者需请假,办公室记录档案
6、会议期间应认真记录、保持会场纪律和卫生;
7、凡违反会议纪律者根据大学生自立自强委员会干部测评考核制度扣分。
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