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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实验站使用者自建库房管理规定

时间:2021-12-03 16:16:35  作者:  点击: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实验站使用者自建库房管理规定

为满足有关教师用房的需求,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生命科技实验站对使用者自建库房管理提出如下规定:

1、使用者出资建筑库房,库房产权归实验站所有,使用权归出资建筑者。

2、库房建成后,出资者可无偿使用3年,第4年后(含第4年)实验站每年收取300元土地管理费,否则停止使用。

3、为保持实验站整体布局规划的统一性,建筑规格应与现有库房建筑规格相同或相似。

4、库房建成后,使用者未经实验站同意,不得私自扩建。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实验站

2020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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