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培养我院学生的时间意识、纪律意识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执行早上点名制度,由班长负责在每天早上在上课教室提前点名。班长负责对出勤情况进行记录。迟到、早退二次或一 次者,按旷课一节处理,并上报学工办。
第二条 由学习委员对每节课进行常规考勤并做详细记录。如实填写班级点名表,并根据旷课情况填写班级日常情况汇报表,同时注明旷课的具体情况,每日按时上报学工办。
第三条 班长每周对点名表记录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对严重的旷课情况进行标注。每周上报学工办老师。
第四条 对一周的考勤汇总进行分析,对旷课严重的学生进行重点的批评教育,并将该学生的情况上报班主任老师。
第五条 学生可根据实情情况分别请病假、事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学生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无效。 学生请假不得稍假,稍假一律无效。 续假必须道
学生科亲自办理手续。 病假若时间久需由医院开具相关证明。
第六条 学生可根据客观需要请事假,请事假的原则是事情的重要性要高于上课,具体事宜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把握。
第七条 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老师备案,一份由班长留存。没有开具书面假条的,视为旷课。
第八条 严厉杜绝学生在在校出现处分、考试作弊的现象。对此同学全系通报, 同时取消该学生当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 取消助学金、 奖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奖学类待遇的享受资格。
第九条 关于迟到、早退、旷课的说明:
迟到 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一学期内累计3次迟到计 旷课一节。
早退 在上课时间未经允许擅自提前离开, 早退。一学期内累计3次早退计旷课一节。
本制度自2020年8月31日生效